各食堂、商家:
为加强校园管理,规范校园秩序,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现对还未办理人员出入证的食堂、商铺工作人员进行办理。请食堂管理人员、商铺店主携带本店未办理人员出入证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照片到保卫处(八号教学楼)办理人员出入证。
校园出入证仅作为出入校园凭证,在门卫查验证件时使用,不作为身份证明;请妥善保管,不得转借,遗失不再补办,在员工离职时各商铺店主,应有责任收回,并销毁该离职员工的出入证,若未按照要求收回离职员工的出入证,保卫处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追查相应管理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