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慧博城公司、创客港商户:
为保障校园交通安全,严格控制社会车辆出入校园,学院根据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将于 2016 年 12 月19 日—30 日对 2016 年 12 月 31 日到期的机动车校园出入证进行重新登记、更换新出入证工作(原未到期的出入证可继续使用,
待到期时再进行更换),具体如下:
一、出入证核发方式:
1、教职工车辆出入证办理,由教职工个人填写申领表(附件一)后,由本人填写登记表并由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保卫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办理;
2、校内商家(含供货商)车辆出入证办理,由商家本人填写申领表(附件二)后,由本人携带有效合同及本人身份证到保卫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办理;
3、四川慧博城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班组车辆出入证办理(每个班组最多办理 2 辆车),由施工班组负责人填写申领表(附件三)后,由施工区域工长及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交由保卫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办理。
二、各类出入证仅作校园通行使用,非本校教职工车辆不得存放在校园过夜。
三、新车辆出入证发放后,原车辆出入证未到期的可继续使用,待到期后再进行更换;请相关单位与个人及时办理好换证手续。同时,请广大校内有车人员出入校园时自觉出示出入证。外单位来校办事车辆须在门卫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四、其它:
(1)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学院将每年对教职工自备车辆进行 1 次信息核对,每年对在校从事后勤服务的社会企业车辆进行 1 次核查;
(2)车辆出入证遗失需自行补办;
(3)在校从事后勤服务的社会企业车辆在服务期满并与学校终止协议时,出入证将自动作废。
(4)禁止将车辆出入证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五、车辆出入证自通知下发之起开始集中办理。办证地点:学院安全保卫处(8 号教学楼)
保卫处办公室联系电话一 028-37390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