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川教函[2017]780号《全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巩固并深入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切实做好我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增强学校防御火灾的能力,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我校决定自2017年12月起,在全校集中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一系列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冬季防火工作,全面排查学校的火灾隐患,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夯实消防安全基础,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点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积极开展冬春季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增强全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师生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预防和控制较大以上火灾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
三、教学区域、办公区域
1、各学院开展以“防火教育”为主题的班会;
2、消防疏散通道不准堆放易燃品等杂物,确保楼道内无易燃品和楼道畅通;
3、学生不得在教学楼内玩火,不能把火具带到学校,不能在教学区域及公共区域抽烟;
4、电源插销及插座必须选用合格产品,严禁用裸线线头插接电源;
5、各办公室、教室内不得私拉乱接电源;
6、教室和办公室内的电器设备,尤其是大功率的电器设备在人员离开前务必切断电源,防止火灾的发生;
7、配备在教学楼内的消防水带和灭火器材不得私自挪作他用或破坏;
四、生活区域
1、学生寝室内不乱接电源,不违章用电热器具,手机充电器、电吹风、电脑等做到不用时切断电源;
2、宿舍不使用煤炉、煤油炉、液化石油气灶具、酒精炉等;
3、不乱扔烟头,不躺在床上吸烟;
4、不得在寝室内煮饭、使用烧水壶烧水;
5、校内所有商家不得将煤气罐随意暴露在外,不能购买为合格的煤气罐;
6、所有商家不得私自更改电线线路,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7、所有商家不得故意遮挡消防设施;
8、所有商家的货物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在人行道上摆放桌子等;
五、在建工地、民工宿舍区
1、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配备合适的灭火器材,下班前必须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施工现场除指定地点外作业区域禁止吸烟;
3、宿舍内严禁使用煤油炉、煤气灶、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
4、工地现场不得私拉乱接电源,如要拉接电源需由水电专业人员拉接;
六、保卫处将组织人员对全校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所有消防通道进行清理,将对堵塞消防通道的物品进行收缴,堵塞的车辆(含非机动车)进行锁车罚款处理,保卫处将联合创客港管理委员会对商铺进行消防检查,未过关的将下达整改通知或责令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