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生、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法律规定服兵役。为此,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炮团预备役部队与我校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于我校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炮团预备役分队。按照分队建设计划,将面向全校2017级新生征集第一批预备役士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对象: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2017级新生
(二)时间安排:
1.9月2日至9月3日进行组织填写《预备役士兵竞选登记表》;
2.9月3日至9月4日进行统一资格审查。
(三)征集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严格遵守组织纪律。
2.在校期间表现较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如何处分,政治审查合格(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
3.敢于吃苦,乐于奉献,年满17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
4.身体健康:男生身高1.70米以上,体重55kg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体重45kg以上;裸眼4.5以上,无传染病或身理缺陷。
(四)征集范围及人数:
1.本次征集面向本校2017级全体新生;
2.本次共征集40名士兵,其中男兵28人,女兵12人。
(五)审批程序:
申请服预备役的同学填写《预备役士兵竞选登记表》,学院推荐,经学校政治考核、体检合格的同学,报高炮团预备役部队批准后,发预备役《入伍通知书》,加入高炮团预备役部队在我校成立的高炮团预备役分队。
(六)确定人选:
保卫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2017年预备役分队情况统计表》,于9月10日前报送至学生处。
(七)学习与训练内容:
1.加入预备役的同学,平时完成学校的专业学习,并按照部队确定的时间进行军事理论学习和技能训练。
2.所有加入预备役的同学即就是服兵役,可享受军事特长生的待遇(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入伍与退伍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记入本人档案。
3.每年按20%评选优秀士兵,发放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