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慧博城建设公司:
为切实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美化校园环境,根据《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园内车辆(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进入校园内后,请将车辆规范停放至停车场,车辆进入公寓区域,请按箭头指示方向顺序停放在划定的公共停车位区域内;
二、禁止将车辆停放到以下区域:
1.禁止将车辆停放在明令禁止停车的区域;
2.禁止将车辆停放在未划定停车线的道路上及人行道上;
3.禁止车辆侵占或堵塞疏散通道或消防通道;
4.禁止车辆占用绿化用地;
三、对在校园内超速超载行驶车辆,将对其严肃处理;
上述事项望全校师生员工理解支持,并严格遵守。一旦发现违规上述规定,保卫处将对其车主提出警告,并进行相应处罚;若不听劝阻、情节严重者,直接将车辆拖离!
注:请九号公寓教师车辆规范停放至划定停车区域;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