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校师生的食品及生命安全,2017年3月9日下午,保卫处带领大学生·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对全校超市及食堂的食品卫生状况和消防器材配备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超市
1、个别超市存在售卖过期商品的嫌疑。
2、部分超市未明码标价,或标明的价格与实际售卖价格不一致。
3、部分同时经营餐饮的超市将食物原材料直接摆放在地面上,卫生状况极差。
4、所有超市均存在货物摆放杂乱的现象,导致消防器材被货物挡住,影响使用。
二、电子阅览室
1、消防通道堆放杂物。
2、有故意遮档消防器材嫌疑。
3、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或继续使用已过期灭火器。
三、食堂
1、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均未佩戴口罩。
2、剩菜剩饭未能及时处理,甚至存在再次售卖现象。
3、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或继续使用已过期灭火器。
4、食品原料随意摆放在地面上,不能保证食品卫生及安全
5、食堂卫生打扫均是应付检查,未能有效进行卫生清洁工作。
要求:
1、食堂饭菜应保证新鲜,不得售卖剩菜剩饭。
2、所有进行食品加工及售卖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
3、超市商品应有序摆放,并明码标价,不得售卖过期食品。
4、超市以及食堂应定期进行卫生打扫,不得出现卫生死角。
5、超市以及食堂不得将食品原料随意摆放在地面上,应随时保持卫生整洁。
6、超市以及食堂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不得使用过期灭火器,不得故意遮挡消防器材。
现要求食堂及商家对以上现象进行整改,保卫处会不定时对食堂及商铺进行检查。若仍存在相关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本办法即日起开始执行,保卫处拥有对《学校商铺和食堂食品卫生及消防安全检查报告及处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