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知识与技能
1、对国家法规、保安职责及权限不熟者扣1-3分。
2、对日常保安任务及工作流程、保安管理制度不熟者扣1-3分。
3、不熟知消防理论与实际操作者扣1-2分。
4、不熟知学校区域分布、学校各级领导扣1-3分。
5、不熟知学校防护重点及注意事项者扣2分。
6、对“四防”知识缺乏者扣2分。
7、对体能培训、操练不达标者扣2-4分。
8、思想觉悟差、学习态度差、不思进取者扣2-5分。
二、业绩与贡献
1、对外来车辆进出未登记,没有放行条给子放行未造成损失者扣3-5分。
2、对离校的物品(包括垃圾)未检查放行未造成损失者扣3分。
3、未能积极、热情、礼貌地做好接待工作(包括招聘)扣3-5分。
4、下班高峰期未站岗、警戒、检查者扣3-5分。
5、巡逻时未按规定签到扣3-5分。
6、失职造成财产损失500元以内者扣15分,500元以上者扣20分。
7、不思进取、工作消极、无责任心、混日子者扣5-10分。
8、遇不能处理事情发生,报告不及时造成重大影响者扣10分。
9、日常工作任务、上级交办任务及《通知》传达的任务,未能完成者扣2-5分。
10、上班懒惰、游手好闲、不履行工作职责、不完成工作任务者扣3-5分。
11、工作中存在的其它未列明的问题,按情节处理。
三、出勤与纪律
1、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超过30分钟扣5分;旷工扣10分;每提前15分钟按班每次扣1分。
2、请假每天扣3分,紧急电话请假,上班后没能提供证明者扣10分
3、每月漏打卡、累计4次扣3分。
4、交接班时保安员都应在场,出现单人交接班时,不在场保安扣4分。
5、挑拨离间、拉帮结派、不尊重上级、不服从合理安排者扣15分。
6、上班串岗、擅离职守扣5分。
7、打架斗殴者扣20分。
8、醉酒上班或途中喝酒扣2-5分。
9、上班睡觉扣10分,打磕睡者扣4分。
10、上班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看书、看报、听歌、玩手机等)扣5分。
11、故意隐藏公共物品,保安器材者扣20分。
12、违规使用值班工具扣3分。
13、监管监督不力、知情不报扣5分。
14、出功率低、纪律性差,履教不改者扣5-10分。
15、离职,当月不满30天者,每少一天扣3分。
16、违反《保安处罚条例》其它未列明事项按情节扣分。
四、仪表与形象
1、未按规定着保安服上班、培训、开会者扣2分。
2、未戴领带、肩章、工作证者扣2分。
3、不扣好钮扣、不束好上衣、服装不整洁、穿拖鞋者扣2分。
4、留怪发、长发、染发、戴饰物等扣5-10分。
5、站、坐姿态不规范、言语粗鲁、行为不雅者扣3分。
6、校级领导进出、国家政府部门来访、重要来宾到访未敬礼者扣5分。
7、工作中精神萎靡不振者扣2分。
8、卫生清洁未做好者扣4分。
9、其它未列明事项按情节处理。
五、服务态度与礼貌
1、言语、行为粗俗造成恶劣影响扣5-10分。
2、未能做到积极接待、礼貌应答、热情提供咨询者扣1-5分
3、服务态度差被投诉者扣1-5分
4、其它未列明事项按情节处理
六、沟通与团结
1、在物品、资料等乱写乱画嫁祸同事,破坏团结者扣5-10分
2、非紧急事故和投诉,越级报告及投诉者扣2分
3、傲慢、不服从、不配合、与任何同事相处困难者发现一次扣5分。
4、外出未向组长及队长报告者扣3分
5、遇工作安排,自认为不公,不执行或故意吵闹者扣2-5分。
6、搬弄是非、教唆他人违纪、破坏团结者扣5-10分
7、工作中有抵触时,未能处理好或呈报者扣4分。
8、不参加团队活动、培训、操练、会议者扣5分
9、工作中遇有问题不汇报、隐瞒真相造成重大影响者扣10分。
10、其它未列明的阻碍沟通、破坏团结行为按情节处理。
七、组长绩效考效附加细则
1、未按学校规定、职责、权限实施开展工作者扣10分。
2、未经常组织班前、班后会议及总结工作扣1-5分。
3、未能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及纪律处分工作扣1-5分。
4、未能及时贯彻、落实、执行上级交办事项扣1-5分。
5、知情不报、隐瞒实情扣1-20分。
6、被投诉或多次出现问题的扣5-10分。
7、缺乏领导、管理、统率能力扣5分。
8、成员出现违纪情况,组长连带责任,扣分减半。
9、其它情况按情节处理。
八、绩效考核奖分事项
1、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工进,思想作风正派者奖3-5分。
2、发现火灾能及时妥善处理者奖20分。
3、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使学校财产避免损失奖20分。
4、查获校内案件者奖20分。
5、敢于揭发询私舞弊和违规违纪行为者奖10分,举报监守自盗者奖20分。
6、全勤者奖2分。
7、提出较好建议经采用取得成效者奖15分。
8、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思想、纪律较好者奖3-5分。
9、取得“优秀保安组”奖,班长奖5分,成员奖2分。
九、领导全部评价分
1、队长:每月绩效可给队员(-5-+5)评价分。
2、办公室:每月绩效可给队员(-5一+5)印象分。
十、附则
1、本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由保卫处办公室制定,最终解释权归保卫处。
2、本细则条款只计算绩效,具体奖罚参照《奖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