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为保障队员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制度》和《保安管理制度》制定“申诉管理条例”。
二、受理:员工可越级向“办公室、处长申诉。
三、程序:
1、申请:以书面申请为主(记录时间、事由、地点、证人等等)。
2、审查受理:当收到申诉之日起,7天内审查是否受理并告知申诉人。
3、调直取证:已受理的申诉,成立由3人以上审查小组,进行取证。
4、处理:调查取证完成后,公布处理结果。
四、受理范围:
1、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保安管理制度》
2、受到不合理的处分、不公平的待遇、不合理的安排。
3、其它有必要申诉的重大事情。